北京市人社局昨日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2018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244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精神,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01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2018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244元。
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3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90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17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45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536元发放。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128元调整到1372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在2018年9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Copyright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鹿寨人才网 (www.luzhaijob.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
桂ICP备2021004456号-2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99号
地址:柳州市鹿寨县民生路2号紫金园大门口商铺(北部湾银行旁) EMAIL:
ICP经营许可证:桂B2-20220181 人力资源证: 450223-2022-001号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