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裁减包括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内人员,但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条件,故意降低劳动者工资水平。
由此可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解除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方面用人单位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劳动者也要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不能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成“免死金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法定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面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来源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